貴州安捷豐茂物流商貿股份有限公司增資 (國務院國資委監測編號:G62020GZ1000003)
一、增資方基本情況
名稱 | 貴州安捷豐茂物流商貿股份有限公司 | |||||||||||
基本情況 | 住所 | 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馬場坪辦事處迎賓路總公司辦公樓 | ||||||||||
法定代表人 | 楊龍偉 | 成立日期 | 2015年10月23日 | |||||||||
注冊資本 | 3000萬元 | 實收資本 | ||||||||||
類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 所屬行業 | 物流業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522700MA6DJ66N66 | 經營規模 | □大 □中 小 | |||||||||
經營范圍 |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鐵路、公路、水路的普通貨物運輸;危險貨物運輸(3類、8類、2類3項、4類1項、4類2項、6類1項)劇毒化學品除外;物流服務;貨物代理(陸路、鐵路、海上國際國內貨運代理); 整箱、拼箱海運;內陸水運及船務租賃(整船及部分船務艙租)服務;包括訂艙、拖車、報關、報檢、提單簽發;倉儲業務、裝卸業務、臨時工服務、勞務輸出、包裝配送、國內國際貿易;進出口貿易業務;動產和不動產租賃;物業管理。(涉及許可經營項目,應取得相關部門許可后方可經營),工業廢渣的銷售(磷石膏、脫硫石膏、硫鐵礦渣、煤渣、磷渣)(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
職工人數 | 20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是 否 | |||||||||
職工是否參與增資 □是 否 |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
貴州安捷物流有限責任公司 | 60% | |||||||||||
貴陽高新豐茂礦業有限公司 | 40% | |||||||||||
內部決策 情 況 | 股東會決議 □董事會決議 □總經理辦公會決議 □其他: | |||||||||||
增資擴股行為決策或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A、國務院國資委監管 □B、中央其他部委監管 C、省級國資委監管 □D、省級其他部門監管 □E、市級國資委監管 □F、市級其他部門監管 □G、其他監管 |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甕福(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
批準單位名稱 (如有) | 甕福(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
批準單位內部決策文件 | □股東會決議 董事會決議 □總經理辦公會決議 □其他 | |||||||||||
主要財務指 標 (單位:萬元) | 近三年年度審計報告 | |||||||||||
年度 | 營業 | 營業 | 凈利潤 | 資產 | 負債 | 所有者 | ||||||
2017年 | 16630.94 | 421.06 | 313.99 | 7045.63 | 5487.30 | 1558.33 | ||||||
2018年 | 28848.01 | 720.14 | 527.89 | 8708.68 | 6622.46 | 2086.22 | ||||||
2019年 | 25754.27 | 720.55 | 539.05 | 8569.10 | 5943.83 | 2625.27 | ||||||
最近一期財務數據 | ||||||||||||
2019年9月30日 | 營業 | 營業 | 凈利潤 | 資產 | 負債 | 所有者 | ||||||
19051.21 | 417.91 | 313.86 | 7671.27 | 4732.14 | 2939.13 | |||||||
增資意向 | 擬對外募集資金金額 | 本次擬對外募集資金金額約為1000-2142.86萬元,具體金額視募集情況及增資企業現有所有者權益價值確定 | 信息發布 期限 | 2020年10 月27 日 —— 2020年12 月 21 日 | ||||||||
募集資金用途 | 為更好發揮企業體制、機制上的動力和活力,提高企業資金實力,強化物流運輸風險保障,促進集團公司物流運輸體系持續健康發展。 | |||||||||||
增資方案主要內容 | ||||||||||||
增資后企業股權結構 | 本次增資擬征集投資方一家,持股比例為25%-41.67%;增資完成后,原股東總持股比例為75%-58.33%,增資的投資方總持股比例為25%-41.67%,企業增資完成后的總股本為4000萬元-5142.86萬元;本次原股東擬參與增資。 | |||||||||||
其他披露的事項 | 1、2015年9月28日,福泉市人民政府與安豐公司簽訂了《福泉陸港項目投資協議書》,擬由安豐公司投資建設福泉國際陸港項目。2016年福泉市屬平臺公司貴州省興泉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泉公司)向國家開發銀行爭取到了5000萬元的低息貸款,為減輕資金壓力,降低建設成本,經雙方協商,國家專項建設基金3000萬元用于建設國際陸港,雙方簽訂了《國際陸港物流項目實施框架協議》,因國開行的專項資金規定建設主體單位必須為貸款單位,故協議規定了該項目的實施主體為興泉公司,安豐公司待該項目建成后逐步回購。在該項目后續具體實施中,興泉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權,簽訂了編號為522702-2016-CR-0028的《土地出讓合同》,陸港項目的立項、規劃、設計、建設主體均為興泉公司。截止評估報告日,陸港項目建成了通關物流平臺辦公大樓、物流加油站,但財務、工程決(結)算尚未進行,回購工作尚未最后完成,貴州安捷豐茂物流商貿股份有限公司僅進行了暫估入賬,預轉固時未能對資產進行分類建立卡片臺賬,也未辦理相關權屬證書; 2、2019年5月31日,安豐公司與中國工商銀行福泉支行簽訂了合同號為024050006-2010(EFR)00007號的追索權(回購型)保理融資,擔保物為安豐公司所持有的甕福(集團)有限公司應收賬款,合同金額為1000萬元整,貸款利率為5%,到期日為2021年5月20日; 3、2019年12月26日,安豐公司與建行黔南州分行公司業務部簽訂了融信編號為CHGF-20191226-001-000001的融信貸款,擔保物為安豐公司所持有的貴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應收賬款,承諾付款日期為2020年12月25日,貸款金額為100萬元整,貸款利率為4.77%; 4、2017年1月12日,安豐公司與貴州匯融典石融資租賃有限公司達成了三年期融資租賃售后回租協議,承租人安豐公司將其承諾擁有完整所有權的設備出售給出租人,再由出租人出租給承租人使用; 5、2018年1月26日,安豐公司與貴州匯融典石融資租賃有限公司達成了三年期融資租賃售后回租協議,承租人安豐公司將其承諾擁有完整所有權的設備出售給出租人,再由出租人出租給承租人使用; 6、2015年9月28日,福泉市政府與安豐公司簽訂的《福泉陸港項目投資協議書》第七條特別約定中指出,福泉市政府保證按稅收優惠政策或參照國家西部大開發相關優惠支持政策。從項目投入運營后取得第一筆收入之日起,企業所得稅的市級地方留成部分第1至第3年全額返還安豐公司,第4或第5年按50%返還安豐公司;增值稅市級留成部分第1至第3年按50%返還安豐公司,用于支持項目發展。安豐公司關聯公司不享受此優惠,同時關聯企業并到安豐公司的業務量不享受本稅收優惠。安豐公司2016年開始取得營業收入至今,尚未辦理稅收返還事項; 7、貴州安捷豐茂物流商貿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共3000萬元,其中股東貴州安捷物流有限責任公司認繳出資1800萬元,持股60%,截止至2016年3月9日,實繳出資600萬元;實繳注冊資本金占認繳股權比例為60%;股東貴陽高新豐茂礦業有限公司認認繳出資1200萬元,持股40%,截止至2016年3月9日,實繳出資400萬元;實繳注冊資本金占認繳股權比例為40%; 8、由于增資方的原股東未足額出資,根據公司章程約定,出資人應在2016年5月30日以前完成出資義務,增資完成后,增資方的原股東應繼續履行出資義務完成實繳,并按認繳出資比例分取增資方紅利、認繳增資方新增注冊資本;投資方與原股東對增資方及增資方債權人將承擔連帶出資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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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資條件與投資方資格條件
本公告為要約邀請, 以下條件為增資企業征集投資方的意向需求,最終條件由增資企業與投資方談判確定。
保證金設定 | 交納保證金 | 是 □否 |
保證金金額 | 430萬元整 | |
交納時間 (以到達產權交易機構指定賬戶時間為準) | 本公告截止期前交納 | |
交納方式 | 移動POS交款(針對個人)、轉賬支票(需提供進賬單)、銀行匯款、網銀轉賬、銀行匯票(不可背書轉讓并在有效期內)等;保證金到賬時間以本所開戶銀行收訖章時間為準 | |
保證金處置方式 | 未成為最終投資方等情形,意向投資方可要求退還保證金,意向投資方要求退還保證金時應提交《退出說明》,本所在收到《退出說明》及保證金交納收據后三個工作日之內原路徑全額無息退還,但不包括銀行兌付、在途等時間;成為最終投資方的,產權交易機構有權從投資方交納的保證金中扣除其應支付的交易服務費。剩余保證金將轉為投資方的部分投資款,但增資方與投資方在《增資協議》中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具體情況詳見本所《交易保證金須知》。 | |
特別事項 | 確定投資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雙方不按規定簽訂《增資協議》的,產權交易所有權向拒簽方或違約方收取相應的交易服務費用。 意向投資方享有以下權利: (1)有權要求了解本次增資擴股標的的詳細資料; (2)有權要求增資方提供更詳細的資料或就有關問題做出答復; (3)有權要求對標的進行實地考察或詳細勘察。 同時意向投資方負有如下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規則的有關規定; (2)對所了解到的本次增資擴股標的涉及的商業機密保密。 | |
投資方 資格條件 | 1.投資方應為中國境內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 2.投資方應為從事?;焚Q易或物流業5年以上(以相關資質證書頒發的時間為準)的企業; 3.投資方認繳的注冊資本金不低于人民幣3000萬元; 4.投資方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并承諾資金來源合法可靠; 5.投資方有健全的公司管理體系,近三年內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未發生重大環保事故;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投資主體。 | |
增資方式 | 貨幣資金 □非貨幣出資 |
三、信息發布要求
信息發布方式 | A.公開方式 □B.定向方式,批準機構: |
信息發布期 | 40 個工作日(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計算) |
信息發布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 意向投資方 | A.信息發布終結。 □B.延長信息發布: 不變更條件,按照 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直至征集到意向投資方 □最多延長 個周期(兩選其一)。 □C.變更內容,重新申請信息發布。 |
四、遴選方式及其他要求
遴選方式 | □A.網絡競價 □B.競爭性談判 C.綜合評議 □D.其他: |
遴選標準
| 如果征集到一家合格的意向投資方,則采取自主報價方式確定增資事項; 如征集到兩家及兩家以上的合格意向投資方,采用綜合評議的方式進行。以增資企業經備案的資產評估結果為基礎,結合意向投資方的條件和報價等綜合因素審議選定投資方。 |